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轩反应相当激烈,他说杜峰不可靠,多的人必然心,我却怎么也听不他的良言箴告,常言,恋中的女人都是聋心盲的大傻瓜,这话是一不假,我反而笑他如此,莫非是上了我?激得他是一脸黑线地拂袖离去。

在我最悲伤无助的时候,孟轩一直陪在我旁,耐心地开导我,哄我开心,陪我渡过了那一段最难熬的时光。

当我终于能放开一切,活得如从前一般潇洒自如时,我问他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好。

当然,那件衬衣也不幸染上了我光荣的第一次,我洗净要还给他,他却打死也不肯收,我只得了我的衣柜里。也自从那一次后,我们之间渐渐疏远,是的,我们都大了,再也不能象小时候一样无所忌惮。

bsp; 我忽然很想笑,倒霉丑的那个人不是我么,怎么看起来倒象是他?

衣服终于成功地被我诳到了手,那件纯白的衬衣,被我三两扎在了腰上,傲然地回了家,他跟在后面,也不敢抬,心虚得象偷了腥的猫。

的人果然滥,杜峰并不止我一个人。

我在这里如数家珍,历历来我曾经的英雄事迹,他的脸渐渐由红转白,手不知不觉已放到了衣领的扣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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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比之校园的我也毫不逊,在当年的校评选上,我就荣获冠军,稳当当地坐牢了龙之位,一时飞而来的狂蜂浪蝶,很是让我迷了睛。

“想当年你向我表白时的景呀。”我笑着,毫不掩饰自己的想法。

初中三年,中三年,一直相安无事,只是他的形象逐渐大,不再是从前受气包的模样,人也窜了不少,仿佛只是一眨,他就变成了一个香饽饽般的少年,据说中三年,常常收到女生送的小礼之类。

想起了这些,我就忍不住偷偷地笑,孟轩在我上轻敲了一记,把脸凑过来:“在想什么呀?”

打铁要趁看他的防线已有所松懈,我最后一次加重语气:“现在就是你报答我的时候了。”

“你真是个迟钝的小傻瓜。”他轻轻笑了,“谁都知的是你,怎么就是你不明白?”

我走上前,直视他的睛,了一个狞笑,慢条斯理地开:“你不记得了,上回小胖打你,是谁揍了他一顿?还有那次,你心的画笔被隔的大黑抢走,是谁帮你要回来,脸上还被打青了一块?还有......”

灵机一动我指着他的上衣,大声地开:“你,把上衣脱来。”

他摊开手无奈状,“哎,可怜我这人见人开的大好青年啊,怎么就落了你的

我如被仙女中,彻底石化。

他明白了我的意思,这吃惊更甚,结结:“那怎么行?”

我愣住,上有小鸟飞过。

最后一次和他接近,是在我大学临考那年,他奉我父母之命,了我整整一个暑假的家老师,当时他已经是一名大一生。

只是丛中,半不沾尘,这样猛烈的攻势,他居然一直洁自好,从没传过半绯闻,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异数。

杜峰温柔多,一手吉它弹得是如痴如醉,在他近一个月天天雷打不动的在女生宿舍楼卖力地弹唱的攻势,我终于动了芳心,一颗真心为他而敞开。

在他的努力和我的天份,我终于成功地和他考取了同一所大学,成了他的学妹。

他沉了片刻,目光炯炯地望着我,微笑:“如果说是为了你,你相不相信?”

同一间大学,我才知他的行有多俏,学生会主席,校篮球队主力,文学社社,天知他竟然挂了这么多衔,而且样样都很,走到那里,都象一耀光,惹得那些个漾的少女,个个心摇意动,不能自恃,如众星捧月般,他是女生心中的偶像。

大二那年,我迷上了文学社的杜峰,那是我的初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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