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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说得对,我的心脏,再也没有痛过。

从那之后,西里斯·布莱克也再没有来过我的公寓。

我去找过他。

学校里的同学说不认识这么一个人。后来我去了他工作的那间护工中介机构,他们说,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,更没有这样的一位雇员。我打电话给父亲,向他核实,他说,他没有为我找过护工。因为选择尊重我个人的意愿。又问我怎么了,恢复的情况如何。他什么都不知道。

后来我去了他的公寓。

那座阿玛岛上,靠近音乐学院的三层小楼。我去的时候,楼下大门刚好是开着的,由此拾级而上,旋转楼梯一步一步爬上去,我不知道我在害怕什么。我只知道,在寻找他的这一个星期中,不过是短短一个星期,我却觉得像是度过了难以描述的漫长岁月。我以为我独居已久,再重新回到这样的状态,应该轻而易举。但是不是。我想念他,想念他在公寓里扔得到处都是的衣物。想念他为我做的每一顿食物,想念他为我念的童话书,想念他为我的讲的那些睡前故事。他为我唱的歌,对我讲的拙劣的笑话。

他送我的那些花,都已枯萎。

他的公寓门,竟然也是开着的。

我一步一步走进去,看见所有一切陈设,都还是我记得的那个样子,只不过少了所有他的私人物品。这房子空空荡荡,看上去,不过是地产中介广告上的样板间。没有花,没有蜡烛,没有番茄沙拉,没有皇家哥本哈根的瓷盘。有个一身西装的中年男人,从卧室的方向,抱着个小夹子走出来。看见我的时候,很明显地愣了一下,问我说,请问有什么能帮你的吗?我哽噎半天,最终只说,请问,这间房子的主人去了哪里,您知道吗?那男人脸上的表情很古怪的样子。半晌说,您一定是弄错了。这间公寓最近的一年都在整修,已经至少有一年半没有人住过了。我是这里的房产中介,现在正在为把公寓放上出租市场做准备。

我失魂落魄地离开了阿玛岛,不知道自己怎么下到地铁站,怎么登上二号线电车。

再一次走出地铁站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站在北门的地铁总站。

这里有哥本哈根最富盛名的农贸市场,常年有寻常超市不常见的果蔬。我们两人,某一日下课后曾在此地闲逛。与寻常情侣一样,笑闹着采购当天的食材。一旁全玻璃幕墙的室内市场中,售卖各种各样奇异的饮食。他曾在这里买过成把的芦苇,毛茸茸的,灰色的一束,像大狗的尾巴。一把塞进我的怀里。而他走在我的身边,一点一点喂我现炸的宽薯条与鳕鱼块。我抱怨这铺子怎么如此吝啬,明明鱼和薯条就应该是粗糙实在的食物,而不是这么Jing致而昂贵的东西。他笑着说好,随即塞了我一嘴番茄酱。

喂我吃饭的时候,他的嘴巴也会跟着一起张大,发出啊呜的声音。像是哄小孩一样。

他总是穿着老式的,图画书中人物一样的长风衣。有时候起风,总叫我觉得像是中古世纪的斗篷。冬天寒冷的时候,在外面走,会摘下自己的手套,赤手以皮肤的温度温暖我的手。下楼梯的时候,会抱着我下楼。出门走路走久了,我心脏不舒服的时候,会背着我一路回家。我以为我都忘记了。

或者,我以为这些细节对我而言不重要。因为它们不是英雄,不是史诗,不是骑士打马过燃烧的山脉。

我好想念他。

一路走过商业街,走过柯布曼步行街,看到了那座矗立在哥本哈根最中心的圆塔。据说始建于十七世纪的圆塔,大约原本曾经是个天文观测台。红黄色的砖块垒成,有遍布塔身的拱顶窗。我曾站在塔下的广场上,对他讲威廉·海纳森的著作。世界尽头的灯塔。我说他写世界终极有座闪耀的高塔。白昼时刻,日光照耀下,无穷无尽的云如此从虚空之中漂浮而过。夜间灯塔中映射出来的光,可与天上星辰和北极光做对比。如果真有这样的塔,想必也就是哥本哈根的圆塔这样了吧。话还没说完,已经看见他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,举起双手向一侧摆出一个姿势。对我大喊说,你看!你看我撑起了这座塔!

这一天,是二〇二〇年,三月二十。弥萨,也就是春分节。

在北欧人仍相信旧神的时代,人们相信,一年之中只有两个季节,冬季与夏季。冬季黑暗漫长,是休养生息的时间。而弥萨,这象征着白羊星座的月份,标志着每一年长冬的结束,夏季的到来。这一天,对于北欧人来说,象征着光明胜于黑暗,生的力量胜过死亡。被北欧人相信是充满神秘力量的节庆。

我登上了圆塔。

不知道是不是建成时为了方便车马运输,塔中不是楼梯,而是盘旋不断的陡坡。一路到顶端的观星露台,一共七层。我顺着斜坡一路攀援而上,爬得很艰难,终于到达塔顶。从窄门走出去,长风从海外而来,吹动我的衣角与头发。塔顶上只有我一个人。视平线极远处,可以看见那一天的太阳,正在一点一点没入海面,渐渐西沉。哥本哈根城街巷如棋盘,星罗密布,行人渺小如蝼蚁。我不知道,如果这世上真有众神,那么从他们的角度看这人世间,是不是也就是这样的画面。

弥萨的最后一缕阳光从地平线上消失。

那一刻灯火俱灭。

我看见了神明。

他就在我的面前,可是却分明悬浮在半空中。那一刻,我惊异于我怎会曾经以为他身上所穿的是古旧的长风衣。在夜风中猎猎飞扬的,分明是叫人分辨不出颜色的斗篷。夜空之中,反射出种种奇异色泽,光谱之上的每一种颜色,光谱之外的每一种颜色。黑发灰眼,美丽得叫人觉得,这张面容本来就不应该存在于人世间。他就在我面前,轻轻伸展开双臂,遥遥相对,好像是一个要拥抱我的姿势。

可是他没有形体。

他的身躯,衣物,全数是一种似是而非的透明。我能看见他,可也能透过他看见身后哥本哈根城中的万家灯火。他那张我熟悉的脸上,是一种我曾经看到过的,可是不能完全理解的神情。近乎于冷漠,近乎于悲恸,近乎于温情。我勉勉强强,能够想到称这种神态,为慈悲。我上前一步。

—你究竟是谁?

—如果你是神明,如果你已经知道我这一生的走向,为什么还会和我在一起。

我的手都在颤抖,声音哽咽。明知道这样不体面,但还是不能控制自己。

他好像是笑了,又好像没有,我看见那张像是雕刻出来的面容上,嘴角微微动了一下。

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。与我们二人相处的所有其他时候一样,他对我讲了个故事。

他说。

—所有世界的开端,都来自于非常微小的种子。北欧人曾经相信,这宇宙之中有棵大树,生于梣树的果实。树如此巨大,足以支撑起九个世界。九界中的生灵,人类,矮人,Jing灵,约顿巨人,阿西尔与华纳诸神,称这树为世界树。这宇宙的规则是有生命就有死亡,有兴盛就有衰败,恒久不变的世界树也有八千年一叶落,树根下住着无数生灵,以腐叶为生。其中的统领者,奥丁称之为Grafvitnir,意即深渊之狼。

—世界树下流淌着乌尔德之泉,凡人称这座泉水为命运泉。因为其源头坐落着诺lun三女神的神殿,乌尔德司掌过去,薇儿丹蒂司掌现在,诗蔻蒂司掌未来。她们三人将所有生灵的命运刻在世界树树干上。乌尔德泉滋养世界树,因此承载着人类与诸神的命运。我曾饮命运之泉的泉水,九界尚且混沌之时,在树下以狼的形态过了五百年。诸神与Jing灵拥有永恒的生命,巨人与矮人可寿余三百年。后来众神从梣树树枝中创造出人类,赐予人类中庭世界,用广阔水域与其余种族分隔开,为这种最脆弱的生灵设下庇护的屏障。

—我以乌尔德泉水为生,因此得以知道所有生灵的命运。不能再被某一种单一生命的形态所限制,阿西尔诸神因此称我为Sváfnir,sleepbringer,带来梦境或者死亡的人。负责为人间的亡魂撑船,渡过中庭世界边缘的无尽之海,去往彼岸亡灵的国度,赫尔海姆。

古诺斯语中,梦与死,从来都是一个词。

他的本体是灰色巨狼,所以被奥丁以天狼星命名。西里斯。但这真名湮没在时间的长河中,除却他自己,早没人使用。人类从来不能洞悉诸神与这世界的真相,于是有种种信仰,种种对于这个宇宙的推断。他以无数面目示人,人类以无数名字指代他,梦魔,摆渡人,死神。其实本质不变。他可一身化作千面,是灰狼,也是渡海的大蛇,是极北之处的深海巨鲸,索姆河的黑犬。飞禽走兽,因木生姿。也可化作人形,看历史长河中多少帝王将相,纵横捭阖,诸国征战杀得血雨腥风。归来温酒煮茶,满庭落花。生永恒变化,只有死亡才是恒定,是人类无从理解的所在。我也只不过是人类。摆渡人,当然也是我不能理解的存在。

拥有永恒者,怎会被朝生暮死者所吸引。

—我是西里斯。斯卡迪纳维亚人称我为摆渡人斯瓦弗尼尔,民谣里我是睡神沙仙,希腊人口中的喀戎,古罗马人的墨菲斯,是梦境的主宰与死亡的信使。我不是人类,不是Jing怪也不是神明。所有的那些名字,是人类为我的封正。他们是我,但我不是他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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